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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2023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4月26日是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自4月20日起,我院以“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支持全面创新”主题,利用一周时间开展了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宣传引导。设置展板、悬挂条幅,组织干警到临街商户、社区发放宣传资料,营造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法律讲解。设置咨询台,向群众讲解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如何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如何进行维权等问题。
服务上门。深入企业调研、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状况,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遇到的问题进行解答。
知识链接: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这是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是对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作出的重要部署。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今年的宣传周活动是知识产权领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举措。
今年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 有力支持全面创新”,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宣传部(国家版权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部门牵头,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8家部门单位共同举办。
什么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享有的财产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
知识产权的范围比较广泛,常见的三大知识产权主要有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技术合同法》等。
为什么要保护知识产权
对国家而言: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更好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对企业而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可以使企业独享知识产权带来的市场利益,规避侵权风险,保证企业安全经营。 对个人而言:保护知识产权,可以调动人民的创造积极性主动性,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
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主要有哪些
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 变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和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为侵权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侵权行为。
审核:苑立兵
策划:第二检察部
编辑:莫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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