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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职能,闻“汛”而动,在防汛防灾中展现检察力量
时间:2021-07-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汛期即将来临之际,县检察院认真落实“河长+检察长”制,主动履职,积极作为,加大对县域内沙河、汾河等河流的巡查力度,严格按照《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时发现行洪安全隐患,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三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切实消除汛期安全隐患。


      汛情就是命令,防汛就是责任。在沙河洪峰来临之际,县检察院及时成立防汛工作队,顾涛检察长第一时间带队到沙河防汛点,指导、协助相关乡镇政府做好防汛应对工作,要求检察干警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防汛工作,做到全天24小时坚守防汛第一线;驻村人员要深入到困难群众家中,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困难群众生活安定有序。

      顾涛检察长在做好防汛工作的同时,积极履行巡河职责,同副县长陈新民、相关乡镇党委书记、县水利局等有关同志一道对沙河张庄段、邓城段、张明段、郝岗段等进行巡查,深入了解防汛应对措施,确保安全有序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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