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商水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商水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商水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商水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表
二、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2022年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商水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商水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
(一)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二)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
(五)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六)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商水县人民检察院预算单位构成
商水县人民检察院规格为行政单位,内设机构8个,分别为第一检察业务部、第二检察业务部、第三检察业务部、第四检察业务部、第五检察业务部、综合检察业务部、政治处、办公室。
第二部分
商水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商水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收入总计1816.6万元,支出总计1816.6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收入增加182万元,增长11.1%。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及实物资产等信息发生变化,职能职责进一步强化;支出增加182万元,增长11.1%。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及实物资产等信息发生变化,职能职责进一步强化。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商水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收入合计181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816.6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商水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支出合计18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7.1万元,占74.7%;项目支出459.5万元,占25.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商水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816.6万元,与 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82万元,增长11.1%。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及实物资产等信息发生变化,职能职责进一步强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商水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8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7.1万元,占74.7%;项目支出459.5万元,占25.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商水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135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094.4万元,占80.6%;公用经费支出262.7万元,占19.4%。
七、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商水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1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 2021年相对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二)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21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因疫情防控和厉行节约原因,公务接待相对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加大公益诉讼巡查力度,保障地方经济发展和居民合法权益。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商水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以下情况金额为0的,仍需进行情况说明)
(一)行政(事业)单位机关运转经费
商水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机关运转经费支出预算262.7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商水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商水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我单位2022年无重点项目预算,未开展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设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期末,商水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情况:是指为保障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商水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